银保监:警惕借贷营销诱导消费贷款用于买房等非消费领域

2022-03-14 16:14:42来源:搜狐焦点

焦点财经讯  盼盼3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

《提示》指出,当前,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对此,对此,中国银保监会做出四点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一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二是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三是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消费者违规将消费信贷获取的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四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用途;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以上过度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明确,不要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等领域。类似表态,说明对于此类违规乱象进行风险提示和严管的导向。

其续称,这是今年银保监会第一个涉及房地产贷款方面的略偏收紧的政策。第一、今年全国信贷政策总体呈现宽松的导向,这种宽松的导向本身值得肯定,但中间也确实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放贷现象,导致房贷市场出现秩序混乱的新情况。第二、银保监会的此次“提醒”,对于购房领域是有警示意义的,购房者包括房企等,要充分认识到政策松紧搭配,不能参与各类违规的房贷业务中。第三、后续若是各类违规现象增加,那么各种严管做法也还是会出现,即要防范后续政策重新收紧的可能。

关键词: 消费信贷 个人信息 小额信贷 消费者权益保护 风险提示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