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给予首次购房个人1万元补贴

2022-06-08 05:30:12来源:搜狐焦点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6月7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措施提出,保障人才安居。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我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在我市购房时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2万元。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时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扩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无购房贷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落实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的要求,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开发针对“新市民”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件,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合理确定新增商住用地供应量,确保供需平衡。在本措施执行期间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商住类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为土地出让起始价款的30%,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出让价款允许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房地产企业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非毗邻主干道的住宅用地可以适度兼容部分商业。原商业用地不能适应市场形势及需要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依规按程序调整为商住用地。

推行差别化管理。根据房地产企业日常表现、开发经营、诚信履约、违规及投诉等因素,对无违规、无投诉的优秀房地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可降低20%;对企业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低层和多层(即六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达到地面二层、中高层(即七层以上)建筑主体进度达到地面四层以上的形象进度可申请预售许可。

推进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抓住省市解决问题楼盘有利政策的窗口期,利用好现有政策,加快进度,全力推动问题楼盘处置化解。

盘活二手房交易市场。规范实施不动产权登记,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高二手房、房改房成交量。

另外,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未明码标价、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虚假承诺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关键词: 土地出让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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