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看:温州龙港:农民可按上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0%比例缴公积金

2022-09-01 15:27:27来源:搜狐焦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8月31日,浙江温州龙港市发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公积金制度,试点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据悉,目前已有首批50位农民提交建缴申请,经审核后将由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在龙港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值得注意的是,龙港市对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地方财政按月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该制度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属全国创新。

关键词: 集体经济 住房公积金 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 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