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消息:广西来宾:预售监管信息应在买房合同中体现

2022-09-19 15:40:25来源: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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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 近日,广西来宾市发布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来宾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意见稿明确,监管账户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上载明,并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以及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购房人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上的贷款账户应与监管账户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该监管账户。

此外,资金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由资金监管部门制定,应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以附件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体现。

监管账户开设后,不得擅自变更,不得申请现金、支票支取或除查询功能以外的网上银行转账业务,不得办理质押担保等。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 商品房买卖合同 质押担保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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