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拟非公开增发募资不超过13.41亿元

2022-12-06 12:45:32来源: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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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12月5日,福星股份(SZ000926)发布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4,796,74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计算所得。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据悉,福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064.18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福星股份表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红桥城K6与K15项目,均已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纳入湖北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需经历拆迁、规划、建设、销售等一系列流程,较长的开发周期与较大的前期资金投入将对公司的资金链构成较大考验。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可较快筹集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加速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加快改善城市面貌。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福星股份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福星股份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一方面缓解公司大型项目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一方面扩充公司资金规模,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 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 福星股份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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