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支持保险机构落户,办公用房可获奖补

2022-12-27 15:22:02来源:搜狐焦点


【资料图】

焦点财经讯近日,福建银保监局下发《关于鼓励和加快福建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新引进保险业各类法人市场主体,支持在闽新发起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保险机构,给予实收资本3%、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意见》还提到办公用房奖励。对新设或新引进法人保险机构和保险机构总部的职能机构、中介机构和资管机构,购买办公用房自用的,3年内可按房产原值的0.5%给予奖励;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给予一次性18个月的租金补助。每家机构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关键词: 保险机构 办公用房 实收资本 中介机构 发起设立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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